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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排第七

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
1998-08-17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据我市城市住户调查资料显示,上半年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97.11

元,收入水平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居第7位。居首位的深圳已达到11024.57元。居第二位的广州为5889.93元。居第三至六位的是宁波、厦门、杭州和上海。天津为3553.53元,居第12位。

与上年同期相比,各市人均可支配收入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。我市增长9.9%。

上半年,我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为3434.78元,消费水平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居第六位。居首位的深圳为8361.03元。居二、三位的广州和宁波分别为4634.20元和3848.45元。上海居第7位,天津居第18位。

与上年同期相比,上半年我市人均消费性支出增长幅度为12.3%。扣除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,上半年我市人均消费性支出实际增长幅度为8.5%,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居第14位。海口实际增长24.7%,居首位。深圳实际增长13.8%,居第3位。天津居第8位,广州居第10位。上海实际负增长7.2%,居第34位。

《北京日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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